****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2024)川0422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4)川0422破申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公司****公司担任****(以下简称“债务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预重整工作顺利进行,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募方式
1、项目名称
****预重整评估项目
2、招募方式
比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7年,公司实缴注册资本9000****公司财务帐簿记录显示),法定代表人:郑德建,公司注册地址:**县红格镇新隆村二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采、洗选、加工、****铁矿。
评估范围:对债务人名下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
1.具有相关的房产、土地、设备评估资质;
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名册;
3.具有破产评估业务(特别是参与重整或预重整)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6.本次招募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1.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2.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
3.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4.从事破产重整或预重整或清算项目的评估业绩材料;
5.报价,采取固定金额报价;
6.书面承诺书,包括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每逾期一日自愿扣减5%的评估费用等内容。
1.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日
2.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含****的评估报告、在破产清算条件下快速变现资产价值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单项资产出具评估报告,需提交书面报告各五份,电子版各一份)。
3.指派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参与债权人会议,就评估内容向债权人进行简要说明,并回答债权人的相关提问。
1.管理人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及完成工作时限等条件择优选取。
2.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1.因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在进行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有意向报名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12月16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26.com,或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省**市**机场路96号金海大厦5楼528号。
联系人:黄佳,0812-****831 181****8726
特此公告!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