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2024)川0422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4)川0422破申5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公司****公司担任****(以下简称“债务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查清债务人的有关财务状况,保障破产预重整案件的顺利进行,管理人需招募审计机构,现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募方式
1、项目名称
****预重整审计项目
2、招募方式
比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07年,公司实缴注册资本9000****公司财务帐簿记录显示),法定代表人:郑德建,公司注册地址:**县红格镇新隆村二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采、洗选、加工、****铁矿。
三、审计范围
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备选名单;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3、具有破产审计业务(特别是参与重整或预重整)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会计师名单等;
2、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及时间;
3、参与破产重整或预重整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4、报价,采取固定金额报价;
5、书面承诺书,包括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每逾期一日自愿扣减5%审计的费用总额等内容。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审计基准日:2024年12月3日
2、审计时间要求: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天内出具审计报告(需提交书面报告各五份,电子版各一份)。
3、指派本次审计的工作人员参与债权人会议,就审计内容向债权人进行简要说明,并回答债权人的相关提问。
4、审计内容:****全部财务内容。
七、选定审计机构的方式
1、报名文件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及完成工作时限等条件择优选取。
2、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八、费用支付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3、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报名参与本次审计的机构,请于2024年12月16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26.com,或将纸质报告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省**市**机场路96号金海大厦5楼528号。
联系人:黄佳,0812-****831 181****8726
特此公告!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年12日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