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2 18:09 项目编号:****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直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项目监督人:****集团****中心(电话:0351-****026)
****党委办公室(电话: 131****1919)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2日 18时至2024年12月15日18时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200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含税报价:20000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含税投标总价(元) | 服务期 | 备注 |
1 | 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 | 1.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2.日常财税问题咨询。 | 项 | 1 | 20000 | 20000 |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 税率6%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供货厂商;业绩满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