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9692/xfzhggj/2024-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改革局
关于**县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县全域内**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县城投****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批的请示》(洪城投〔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完善**县城及乡镇管网系统,提高雨污管网排水能力,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按所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县全域内**管网工程(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
**县洪川镇、将军镇、瓦屋山镇、高庙镇、东岳镇、余坪镇、**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在洪川镇、将军镇、瓦屋山镇、高庙镇、东岳镇、余坪镇、**镇等7个乡镇**、修复或改建污水管共计11.17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计11.81km,车行道破除恢复9.52万㎡,人行道破除恢复3.01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738.7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配套。其中:工程费用847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5.24万元,基本预备费:463.74万元。
五、建设工期
18个月,自2024年11月至2026年5月。
六、方案设计
**县洪川镇、将军镇、瓦屋山镇、高庙镇、东岳镇、余坪镇、**镇共**、修复或改建污水管11.17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11.81km,车行道破除恢复9.52万㎡,人行道破除恢复3.01万㎡。其中:余坪镇**、改建污水管2.83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4.3km,**通信管2809m,车行道破除恢复1.87万㎡,人行道破除恢复1.46万㎡;瓦屋山镇**、改建污水管4.16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1.45km,车行道破除恢复1.67万㎡,人行道破除恢复0.45万㎡;高庙镇**污水管0.56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2.73km,车行道破除恢复2万㎡;东岳镇**、改建污水管1.43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0.36km,**通信管813m,车行道破除恢复2.4万㎡;将军镇**、改建污水管0.38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1.42km,车行道破除恢复0.59万㎡,人行道破除恢复0.63万㎡;**镇**、改建污水管0.03km,**或改建雨水管渠共1.63km,车行道破除恢复0.93万㎡,人行道破除恢复0.07万㎡;洪川镇改建污水管1.5km,人行道破除恢复0.13万㎡。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738.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79.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5.24万元,基本预备费:463.74万元。
八、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使用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如实调度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