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9692/xfzhggj/2024-00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改革局
关于**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请示》(洪建〔2024〕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实施。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
**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县**片区排水管网10.53公里,其中瓦屋山大道排水管道6.07公里,洪州大道排水管道3.62公里,**南路排水管道0.84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60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
12个月。
六、方案设计
改造**县**片区排水管网10.53公里。其中瓦屋山大道排水管道6.07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6066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51座、雨水口支管(dn300)910m;洪州大道排水管道3.62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3628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92座;**南路排水管道0.84公里,包括安装mpve双壁波纹管(dn800)843m、Φ1250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2座、雨水口支管(dn300)320m。
七、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标准等控制性指标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使用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