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肺功能仪(大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肺功能仪(大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肺功能仪(大肺)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提供由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的安装、调试
7.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政府****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意:根据国家****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上述有效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1供应商可到****(**市宏扬路47号)进行项目报名并自带U盘获取采购文件。
1.2也接受邮箱获取文件,请磋商供应商将磋商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73****5102 。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磋商登记资料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1.4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30(**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1)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2)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30(**时间)。
(3)地点:****门诊大楼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扬子东路125号
联系人:倪明海
联系方式:0511-****3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宏扬路47号
联系人:陈静
联系方式:173****5102
九、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因故不参加本次磋商,请至少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一天前,以****公司。
2.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