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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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保措施 | 公参调查情况 |
1 | 林德****公司氧气、氮气输送管道扩建项目 | **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8号 (疏港大道北侧道路红线绿化带区域至厦漳大桥前界碑) | **益****公司 | 林德****公司氧气、氮气输送管道扩建 | 1.施工、运输车辆运输土、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时,应采用密闭车斗或者对材料覆盖保护。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控制道路和工区内扬尘,洒水频率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地段经常洒水,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管道的切割、焊接在施工棚内进行;管道安装后将对焊接处进行防腐处理涂漆应选用环保漆,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减少涂漆作业时长。 2.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均租住在附近村庄,生活废水依托租住的住宅区废水处理消纳系统,不单独外排。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降尘及冲洗,不外排。 3.施工期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项目土石方部分用于项目回填,其****集团有限公司“马青路至翁角路段隧道施工项目”回填;建筑垃圾及施工生产垃圾进行分类,可利用的由外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作为工程弃渣妥善处置,废脱脂液、废机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4.施工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