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安沙镇2025年违法建设拆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沙镇2025年违法建设拆除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县安沙镇毛塘铺 | 优惠率:1.20% | 96.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安沙镇2025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安沙镇2025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外包 | 随着松雅**的建设和开发,安沙镇**城市化进城不断加快,管理标准不断提高,各种违法建设和违章建筑物拆除任务量增加,为了更好的维护好城乡发展秩序,对**县安沙镇辖区违法建设拆除进行购买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根据购买人派发的任务,完成拆除、清理、整改等任务。 | 1、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成交人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成交人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成交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成交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12、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3、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5、疫情防控期间,成交人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不得聘请疫情地区人员。 16、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7、如成交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 1,698,266.9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小艳(采购人代表)、刘万联、刘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安沙镇2025年违法建设拆除服务):
**** | 通过 | 通过 | 96.67 | 1 | 1 | |||
**锦和****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88 | 2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0.42 | 3 | 3 | |||
****公司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安沙**沙南路48号
联系方式:0731-****6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星沙街道板仓****管理局1栋301室
联系方式:135****7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5****7022
****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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