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上年产8千万块煤矸石新型多孔砖技改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新上年产8千万块煤矸石新型多孔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马坝镇丁塘村
编制单位:**尚云****公司
项目概况:技改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3****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用作农肥;锅炉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余热锅炉定期排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脱硫废水、静电除尘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原料搅拌,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炉窑配备低氮燃烧器,炉窑废气经“SCR+石灰石膏法+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破碎、对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各工序配套设置的集气罩(在左侧、右侧、后侧均加装皮帘)收集混合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和DA002排气筒的颗粒物参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排放限值执行。
未被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破碎、对辊工序在顶部及三面封闭的车间内生产,生产过程逸散颗粒物经车间内设置的喷淋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封闭料仓内设置喷淋系统洒水降尘,装卸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3浓度限值执行。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项目废催化剂(HW50)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次废品回用于制砖生产,****建材厂综合利用,除尘灰、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6.按《**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0610
通讯地址:****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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