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开发区科新路8号7楼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投资500万元,****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12月17日至12月2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送泰****处理厂处置。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废气、化验废气。本项目酸性废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或排气部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吸水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一根30m高的排气筒FQ1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散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62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