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244国道潘家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本招****交通运输局以(汉市交函〔2024〕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为****。现先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244国道**段;
2.2 工程规模:潘家河大桥位于**市244国道**段,桥长176米,桥宽12.9米,桥面行车道宽7米,桥梁上部结构为1×150m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肋,下部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U型桥台,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时速为40Km/h。本次采取加固改造方案,保留原有拱肋、横撑、桥台、拱座,将桥面T梁、横梁更换为钢-混凝土组合纵、横梁连续体系,更换全桥吊杆、桥面系等。
2.3 项目估算总投资:2262万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 类别 | 标段 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 规模 | 主要工程 内容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设计 | 244国道潘家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 | 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和预算文件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 30 |
2.5 其他: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和预算文件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244国道潘家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1座大桥**或加固改造工程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大桥**或加固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进行查询,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
业绩要求 |
1、近5年来(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1座大桥**或加固改造工程设计工作业绩;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或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承诺时为准) 2. 投标人2019 年至今未因勘察设计责任造成工程发生重**全或质量事故及因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合同纠纷;(以承诺时为准)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以承诺时为准) 4.投标人 2019 年至今未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建设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以承诺时为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贪污贿赂等不良记录,并对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做出承诺;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承诺时为准)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大桥**或加固项目负责人职务,在交通运输 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cn)”中进行查询,并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相关业绩若网上系统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或勘察设计业绩批复文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连续社保证明。 注: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工时间为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宜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含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7分 | 一般,得4.2分及以下;较好,得4.3-5.6 分;好,得5.7-7.0 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一般,得6.0分及以下;较好,得6.1-8.4 分;好,得 8.5-10.0 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一般,得3.0分及以下;较好,得3.1-4.0 分;好,得 4.1-5.0 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7分 | 一般,得4.2分及以下;较好,得4.3-5.6 分;好,得5.7-7.0 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分 | 一般,得3.0分及以下;较好,得3.1-4.0 分;好,得4.1-6.0 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满足附录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个 人业绩加5分,最高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l)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为0.2, E2为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类似公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信誉 | 5分 | 满足附录3信誉要求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进行陈述 |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釆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釆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釆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市**路28号 地址:**省**市新**东六路民安大厦2期5层
联系人:秦军 联系人:王俊
电 话:0916-****799 电 话:09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