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周良街道小庄子村723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小庄子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723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1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竞价人须在竞价之日前将竞价押金15万元及平台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和村收取的其他费用500元交到农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技术服务费和村收取的其他费用500元,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2、土地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1100元,每次加价每亩10元,价高者竞价成功。如只有一人参与竞价,可按原定底价成交。 3、竞价成功后不得反悔,如若反悔,竞价押金15万元不退,******社另行发包。 4、低于发包底价或已交纳押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和村收取的其他费用500元,且不参与竞价者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押金15万元不退。 5、竞价人自竞价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15万竞价押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于承包期满后退还。 6、项目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担负。 7、承包期限不满3年按三年计算。 8、东洼108.66亩土地已播种小麦。 9、承包方在东洼108.66亩土地内,如种植粮食作物为水田,需在所承包的东洼土地面积内建造截碱渠(宽6米、深2米)具体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方未建造截碱渠,******社负责建造,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社不得非法干涉承包**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承包方生产设施。 1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可将土地转包、转让和继承。 1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承包方或者****经济**社提供协助的,******社应当提供协助。******社不得妨碍或者强迫承包方流转承包经营权,不得截留、扣缴承包方的流转收益。 13、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或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4、承包期内,******社或街道办及上级部门,需要进行架设电线或绿化等工程,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允许。 15、承包方因生产需求,需要建附着物,******社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建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6、承包方只许在承包地内种植当年收获的粮食作物。不准改变土地原貌,国家所发放的粮种或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17、承包地用电电****经济**社提供。线路、用电费用和水费由承包方负责。 18、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承包方负责,如达不到环境卫生要求,屡次不改的,******社负责清理,具体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19、承包方应在承包期满10日内无条件交出土地并清除所有地上物,恢复土地原貌,每推迟1日,扣除1%保证金,以此类推。如承包方未交出土地,******社有权处置土地,如承包方未清除所有地上物,******社有权处置地上物。 20、承包方负责所承包地块不发生燎荒。如燎荒,只要每发现一个火点,从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区、街道征用土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社不负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损失,不退承包费。征****经济**社,按街道办统一标准补偿的青苗费归承包方。如果在承包期内虽已征地,但未占用土地,直至承包方承包期满,承包方不享受青苗补偿。政策允许下,承包方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等政策。 八、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市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出申请书》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发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从事粮食作物种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688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