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开发区****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对****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约25000平方米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增设创新实验平台8250平方米、技术成果转化平台 6770 平方米、数字化成果展示推**台 7980 平方米 和数据管理平台 2000 平方米等;改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1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置数字化应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改造人才家园服务平台 5200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85个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 清单编制、图纸审查、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 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4.1 设计范围:为招标项目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4.2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 质量目标: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本标段投资额:31995.5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1.已完成:“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提供合同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的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 体各方 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高新区乐高大道 6 号智能楼 6-7 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833-****0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东大街 97 号 1-2 幢 9 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35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511199-04-01-225198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开发区****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3〕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对****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约25000平方米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增设创新实验平台8250平方米、技术成果转化平台 6770 平方米、数字化成果展示推**台 7980 平方米 和数据管理平台 2000 平方米等;改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1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配置数字化应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改造人才家园服务平台 5200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685个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 清单编制、图纸审查、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 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4.1 设计范围:为招标项目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4.2 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 质量目标: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本标段投资额:31995.5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1.已完成:“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提供合同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的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 体各方 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高新区乐高大道 6 号智能楼 6-7 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833-****02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东大街 97 号 1-2 幢 9 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35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3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511199-04-01-22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