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御景”房地产项目102套房产及配套车位三年使用权
**省**市“**御景”房地产项目102套房产及配套车位三年使用权
**省**市“**御景”房地产项目102套房产及配套车位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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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御景”房地产项目102套房产及配套车位三年使用权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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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御景”房地产项目102套房产及配套车位三年使用权 |
**省公共****交易中心 |
金额 |
600万元(人民币) |
10工作日 |
2025-01-02 |
是 |
动态报价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第一年租金150万元、第二年租金200万元、第三年租金250万元。租金季付,每季度首月5日前先行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法经营,确保承租标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政策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无偿交还出租方。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时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不得转租。如退租需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可视情况申请续租。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费、物业费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有欠费或因此产生纠纷,由承租方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交清欠费。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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