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农场******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拟公开遴选培训机****农场******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培育(县级培训)工作,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一家培育机构承办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名称: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农场******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培育(县级培训)。
(三)服务内容:****农场******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培育机构(县级培训)1个,****农场******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培训不少于40人。培训方案由中标承训机构根据项目文****农业农村局审批批准后实施。
(四)项目投资:总投资不超过2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二、遴选要求
承担培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需具备涉农培训资质,且从事过农民培训3年以上);
(二)具备先进的教学、实训条件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三)具备较高素质的涉农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与业绩;
(五)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六)近三年内无培训不良记录。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9:00—1月9日18:00止,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在****一办公****农场发展股108室(**县新村路9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不接受邮寄材料,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
2、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方案、档案管理安排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密封保管至评标。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一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开标要求:由项目专家组进行评审,所有参加报名的单位其委托代理人须到****一办公区4楼会议室参加评审。
(四)机构评审:由****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得分情况对培训机构进行打分排名。
(五)机构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
联系地址:**县新村路99号农业农村局108室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28-****1028。
附件:机构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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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