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市**区三里镇大零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4〕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三里镇大零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因项目拆旧区与国土变更调查衔接后不足以归还已使用指标,本次对原建新区174.1485亩进行第二次变更:保留143.1405亩(其中耕地127.8315亩、其他农用地15.3090亩),核减11.7945亩(均为耕地)至《**市**区蒙公镇占蒙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核减19.2135亩(均为耕地)至《**市**区**街道**村等1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变更后建新区位于**市**区**街道拥兴村,总面积143.1405亩,农用地面积143.1405亩,其中耕地面积127.8315亩(平均等为9.27等,粮食产能为86030.5995公斤),其他农用地面积15.3090亩。
根据**区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面积147.7669亩,其中耕地面积142.6988亩(平均等为9.86等,粮食产能为87617.0632公斤),其他农用地5.0681亩。
本次使用指标143.1405亩,其中耕地指标140.1150亩(实际耕地127.8315亩,12.2835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拆旧区粮食产能为86030.5995公斤。剩余指标4.6264亩(其中耕地2.5838亩、其他农用地2.0426亩)、粮食产能为1586.4637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区三里镇大零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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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