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2017年04月20日 ****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区参加、承办**市第九届运动会器材、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7页第七条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市季华五路55****中心33楼3303室********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址:**市季华五路55****中心33楼3303室********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7页第八条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09时45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09时45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7页第十条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09时45分。”更正为: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09时45分。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18页“包组一:**市第九届运动会服装购置”技术要求及参数中:
举重 | 1 | 举重服 | 张孔牌高弹安纶举重服 | 件 | 80 |
2 | 举重鞋 | 张孔牌超纤鞋面整体耐磨举重鞋 | 对 | 40 |
更正为:
举重 | 1 | 举重服 | 高弹氨纶举重服 | 件 | 80 |
2 | 举重鞋 | 超细纤维增强PU皮革鞋面整体耐磨举重鞋 | 对 | 40 |
5.原招标文件中的第9页“19.1”第3点“2017年5月6日23:59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更正为“2017年5月10日24: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3日09时45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地址:**省**市**区德民路行政大楼 |
联系人:魏先生 | 联系电话:0757-****1912 |
传真:0757-****1912 | 邮编:528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季华五路55****中心33楼3303****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5202-305 |
传真:0757-****5203 | 邮编:528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魏先生 | 联系电话:0757-****19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5202-305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