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型材料产业园●华强聚源路厂房(28号地块)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新型材料﹒厂房(28号地块)二期项目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盟经开区审批复〔2020〕14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R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177.97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标准厂房(钢结构、单层,建筑面积12870.88平方米,建筑高度18.5米)、一栋6层宿舍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307.09平方米,建筑高度23.4米)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其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高压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本项目(R估算价□概算价): 约8839.36万元(具体以**-****开发区****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43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施工场地现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规范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施工场地现状、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施工、采购(除项目建设单位另有规定外)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其中: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方清运(如有)、基坑支护(如有)、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给排水接入)、电气(包含高低压配电)、通风、智能监控、道闸、玻璃幕墙(如有)、总平、大门、围墙、道路、照明、通信、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城市、景观绿化、防雷等工程正常运行所需全部设计。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场地平整(如有)、基坑支护(如有)、施工勘察【包括超前钻施工(如有)、钎探(如有)等】、根据勘察报告可预见的地基处理及建设红线外的正式和临时供水、电(含设计)、高压供电(含设计)、三通一平工程、燃气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除发包人另有规定外),如电梯、发电机(如有)、充电桩(如有)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品牌及型号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注册地在**-****开发区的施工企业。(2)1+N模式: 1为施工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开发区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开发区的施工企业。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7月15日17时00分至2022年8月15 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1443/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5 日 9时30分,地点为**市**区玉洞大道 33 ****中心****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37.3℃)、身份登记,并根****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评标活动的公告》参与开评标会议的活动人员需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开评标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市进行)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4. 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5.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5.4.2投标人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5.4.3收件地址:**市**区云英路15号3号楼6楼,收件人:王程龙,电话:188****6157。
5.4.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公司寄送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5.4.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但不应有可识别投标人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QQ邮箱):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5.6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7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7.1为便于招****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5.7.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5.7.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7.5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5.7.6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交易中心网https://www.****.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中心
地址:**市玉洞大道33****中心办公楼9-11层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开发区建设工程****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807)。
10. 注意事项
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如要办理**CA锁,****中心办理,客服电话:400-0771-110、0771-****019;如要办理华测CA锁,请拨打客服电话:400-****-2211、0771-****769;如要办理天威诚信CA,请拨打客服电话:0771-****09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华强 地 址:**市**区云英路15号3号楼6楼
孵化园2号楼
联系人:龙金宁 联系人:韦成晓、韦顺
电 话:0771-****769 电话:0771-****199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