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环评单位:(略)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占用岸线200米,陆地面积4000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略)17-(略)31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海事、港区等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强化应急设备维(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漏油事故等应急能力。
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船舶靠岸作业时通过设置围油栏,加强船舶靠岸油品泄漏防范;采取对码头作业区域四周进行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禁止排放船舶压载水。
4.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码头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船舶生活污水排入岸边船舶生活污水接受柜后,由盱眙县城管局官滩分局统一清运;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废(污)水,码头沿岸设置围堰,围堰内侧设置导流沟,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导入沉淀池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道路清扫、消防标准。
5.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装卸颗粒物采用雾炮机喷淋抑尘,汽车道路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禁止在大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恶劣天气下进行卸船作业;码头区域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单位边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略)3浓度限值。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船舶靠岸过程降速行驶、减少鸣笛次数,减少交通噪声;加强码头周边绿化。项目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2类标准要求。
7.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项收(略)。船舶含油废水(HW09)、废机油(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为盱眙中达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废含油劳保用品(HW49)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统一清运。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略),将按照(略),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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