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市建材产业园(二期)绿色环保综合型固废改性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672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137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建材产业园(二期)绿色环保综合型固废改性及综合利用项目 | ****工业园区**纬十三路**城市****公司一期工程厂区内 | **城市****公司 | **智****公司 | 利用公司现有厂地**绿色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和水泥稳定砂砾的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固废回收利用料库、添加料储存库等主体工程及机修车间等辅助工程,建设固废回收利用生产线、绿色环保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和水泥稳定砂砾生产线各一条。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破碎、筛分和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顶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7m的排气筒排放,骨料筛分废气,经筛分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高17m的排气筒排放;骨料在干燥滚筒烘干机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烘干机内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7m的排气筒排放;沥青加热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通过管道与呼吸口直接连接、下料口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负压收集后采取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最终通过1根高20m排气筒排放;项目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焦油、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焦油、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