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学校小学部项目电梯采购
(二)项目概况:****学校小学部项目电梯采购项目地址位于**市**区青丽路与星月路交会处西北角,共需采购电梯4部:1部乘客电梯(兼无障碍)、1部乘客电梯(贯通门)、1部乘客电梯(兼货梯)、1部餐梯(直角开门)。
(三)预算金额:75万元整
二、相关标准:1、所投电梯须满足以下最新制造或安装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有变更,应以变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2020,GB/T-7588.2-2020)
1.2《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1.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
1.4《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
1.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6《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GB/T 30560-2014)
1.7《电梯T型导轨》(GB/T 22562-2008)
1.8《电梯用钢丝绳》(GB8903-2018)
三、技术规格:1、电梯参数清单表
栋号及业态 |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 电梯编号 | 数量 (部) | 速度 (m/s) | 载重量 (kg) | 井道最小处净空尺寸(面宽*进深)(mm) | 土建预留门洞尺寸(宽*高)(mm) | 轿厢尺寸 (mm*mm) | 底坑深度 (mm) | 机房层高(mm) | 顶层净高(mm) (扣除电梯梁 未扣吊钩) | 提升高度(mm) | 停靠站数 (层/站/门) | 停留楼层 | 有/无机房 | 单价上限价(元) | 电梯类型 |
1#综合楼 | 5+1 | DT1 | 1 | ≥1.5 | ≥1000 | 2300*2200 | 1100*2200 | 1600*1500 | 1800 | 2500 | 4800 | 21000 | 6/6/6 | -1F~5F | 有 | 231700 | 乘客电梯(兼无障碍) |
3 | DT2 | 1 | ≥1.0 | ≥1250 | 2300*2900 | 1200*2200 | 1250*2290 | 1800 | 2500 | 4500 | 9000 | 3/3/3 | 1F~3F | 有 | 238900 | 乘客电梯(贯通门) | |
2 | DT3 | 1 | ≥1.0 | ≥1000 | 2400*2500 | 1100*2200 | 1500*1650 | 1800 | / | 4300 | 4500 | 2/2/2 | 1F~2F | 无 | 218400 | 乘客电梯(兼货梯) | |
2 | DT4 | 1 | ≥0.4 | ≥200 | 1800*2400 | 1200*1300 | 1000*1000 | 300 | / | 4300 | 4500 | 2/2/2 | 1F~2F | 无 | 61000 | 餐梯(直角开门) | |
合计(部) | 4 |
2、电梯技术参数表
(1)乘客电梯(兼无障碍)技术参数表
梯型 | 乘客电梯(兼无障碍) | |
楼栋及梯号 | 1#综合楼DT1 | |
驱动方式 | 32位CPU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微机网络通讯系统 | CANBUS通讯方式或者串行通讯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交流380V,50Hz;照明电源: 单相交流220V,50Hz | |
轿厢尺寸及装饰 | 轿厢内尺寸(mm) | ≥1600X1500 |
轿厢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轿顶(或吊顶)装饰 | 常规吊顶灯箱 | |
轿厢地板装饰 | (PVC仿**石地板) | |
轿厢净高(mm) | ≥2400 | |
附加装饰重量(kg) | 符合随行保护载重的要求 | |
轿厢其余装饰要求 | 按国家标准要求 | |
开门方式(中分双扇、中分四扇、旁开双扇) | 中分双扇 | |
开门尺寸(宽×高,mm) | ≥900×2100 | |
轿门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层站显示 | 操纵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不锈钢轻触型盲文按钮 |
召唤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点阵式楼层和运行方向箭头滚动显示 | |
楼层显示 | 停靠楼层均显示 | |
基站 | 标配 | |
电梯基本 功能 | 1、安全回路保护;2、门联锁保护;3、抱闸检测保护;4、抱闸失效力矩保持;5、端站减速监控;6、限位保护;7、极限保护;8、光幕保护;9、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10、超速保护;11、低速保护;12、超载报警指示;13、接触器保护;14、故障时自动靠站;15、电梯受阻保护;16、警铃呼救;17、轿厢应急照明;18、缺相保护;19、关门时间保护;20、重复关门;21、控制系统自诊断;22、电梯待机自检;23、变频器过热保护;24、电梯驱动过电流保护;25、电梯驱动过负载保护;26、主回路故障保护;27、CAN通讯故障保护;28、门开关故障保护;29、起动转矩预置;30、轿门限位开关;31、电梯主开关;32、轿厢照明主开关;33、禁止开门;34、底坑急停开关;35、控制柜急停开关;36、轿顶急停开关;37、禁止外呼功能;38、称重装置;39、轿厢上行超速保护;40、限速器;41、限速器涨紧轮安全触点;42、安全钳触点;43、逆向运行保护;44、防打滑保护;45、防溜车保护;46、抱闸力自检测;47、钢丝绳打滑检测;48、环境温升自适应;49、压降自适应;50、检修运行;51、自动运行;52、司机运行;53、消防返回;54、基站锁梯;55、全集选运行;56、本层呼梯开门;57、误登记取消;58、运行状态显示;59、机房选层和开关门;60、轿厢位置指示;61、运行方向指示;62、内呼登记指示灯;63、外呼登记指示灯;64、关门按钮响应指示;65、开门按钮响应指示;66、安全回路工作状态显示;67、通讯总线工作状态显示、68、门机状态显示 ;69、群控开通显示;70、电梯状态显示;71、通电自动开门;72、闲时轿厢内照明及风扇自动停;73、满载直驶;74、满载指示;75、楼层信号自动校正;76、运行曲线自动生成;77、停电恢复自动校正;78、修正运行;79、井道参数自学习;80、轿内反向指令消除;81、呼梯按钮嵌入自诊断;82、故障记录和诊断;83、干扰评价;84、编码器评价;85、输入口干扰评价;86、电动松闸;87、救援超速保护;8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89、轿门开门限制装置;90、旁路运行;91、门锁短接检测;92、关门等待取消;93、电网异常检测;94、开门故障保护;95、紧急电动运行;96、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97、消防状态提醒;98、智能舒适运行;99、静态定位功能;100、显示节能;101、检修零速停车;102、五方对讲;103、提前开门功能;104、再平层功能;105、语音报站;106、语音安抚。107、除上述功能外, 必须具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要求的其他标准功能和配置。 | |
无障碍 功能 | 残疾人操纵箱(含不锈钢扶手)、轿厢后壁中间镜面不锈钢;轿内**开门时间;语音报站等均应调整为电梯基本功能。 | |
其余约定 | 1、投标人负责提供钢牛腿(如需要)和膨胀螺栓; 2、门保护装置:光幕,光束数≥150; 3、值班室情况:共用值班室; 4、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液压) 采用原厂原品牌; 5、曳引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 6、平层精度: ≤±7mm; 7、运行噪音:轿厢内噪音≤55dB,开关门噪音≤65dB; ★8、电梯驱动主机制动器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9、电梯按钮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2)乘客电梯(贯通门)技术参数表
梯型 | 乘客电梯(贯通门) | |
楼栋及梯号 | 1#综合楼DT2 | |
驱动方式 | 32位CPU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微机网络通讯系统 | CANBUS通讯方式或者串行通讯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交流380V,50Hz;照明电源: 单相交流220V,50Hz | |
轿厢尺寸及装饰 | 轿厢内尺寸(mm) | ≥1250X2290(DT2) |
轿厢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轿顶(或吊顶)装饰 | 常规吊顶灯箱 | |
轿厢地板装饰 | (PVC仿**石地板) | |
轿厢净高(mm) | ≥2350 | |
附加装饰重量(kg) | 符合随行保护载重的要求 | |
轿厢其余装饰要求 | 按国家标准要求 | |
开门方式(中分双扇、中分四扇、旁开双扇) | 中分双扇 | |
开门尺寸(宽×高,mm) | ≥900×2100 | |
轿门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层站显示 | 操纵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不锈钢轻触型盲文按钮 |
召唤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点阵式楼层和运行方向箭头滚动显示 | |
楼层显示 | 停靠楼层均显示 | |
基站 | 标配 | |
电梯基本 功能 | 1、安全回路保护;2、门联锁保护;3、抱闸检测保护;4、抱闸失效力矩保持;5、端站减速监控;6、限位保护;7、极限保护;8、光幕保护;9、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10、超速保护;11、低速保护;12、超载报警指示;13、接触器保护;14、故障时自动靠站;15、电梯受阻保护;16、警铃呼救;17、轿厢应急照明;18、缺相保护;19、关门时间保护;20、重复关门;21、控制系统自诊断;22、电梯待机自检;23、变频器过热保护;24、电梯驱动过电流保护;25、电梯驱动过负载保护;26、主回路故障保护;27、CAN通讯故障保护;28、门开关故障保护;29、起动转矩预置;30、轿门限位开关;31、电梯主开关;32、轿厢照明主开关;33、禁止开门;34、底坑急停开关;35、控制柜急停开关;36、轿顶急停开关;37、禁止外呼功能;38、称重装置;39、轿厢上行超速保护;40、限速器;41、限速器涨紧轮安全触点;42、安全钳触点;43、逆向运行保护;44、防打滑保护;45、防溜车保护;46、抱闸力自检测;47、钢丝绳打滑检测;48、环境温升自适应;49、压降自适应;50、检修运行;51、自动运行;52、司机运行;53、消防返回;54、基站锁梯;55、全集选运行;56、本层呼梯开门;57、误登记取消;58、运行状态显示;59、机房选层和开关门;60、轿厢位置指示;61、运行方向指示;62、内呼登记指示灯;63、外呼登记指示灯;64、关门按钮响应指示;65、开门按钮响应指示;66、安全回路工作状态显示;67、通讯总线工作状态显示、68、门机状态显示 ;69、群控开通显示;70、电梯状态显示;71、通电自动开门;72、闲时轿厢内照明及风扇自动停;73、满载直驶;74、满载指示;75、楼层信号自动校正;76、运行曲线自动生成;77、停电恢复自动校正;78、修正运行;79、井道参数自学习;80、轿内反向指令消除;81、呼梯按钮嵌入自诊断;82、故障记录和诊断;83、干扰评价;84、编码器评价;85、输入口干扰评价;86、电动松闸;87、救援超速保护;8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89、轿门开门限制装置;90、旁路运行;91、门锁短接检测;92、关门等待取消;93、电网异常检测;94、开门故障保护;95、紧急电动运行;96、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97、消防状态提醒;98、智能舒适运行;99、静态定位功能;100、显示节能;101、检修零速停车;102、五方对讲;103、提前开门功能;104、再平层功能;105、语音报站;106、语音安抚。107、除上述功能外, 必须具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要求的其他标准功能和配置。 | |
其余约定 | 1、投标人负责提供钢牛腿(如需要)和膨胀螺栓; 2、门保护装置:光幕,光束数≥150; 3、值班室情况:共用值班室; 4、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液压) 采用原厂原品牌; 5、曳引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 6、平层精度: ≤±7mm; 7、运行噪音:轿厢内噪音≤55dB,开关门噪音≤65dB; ★8、电梯驱动主机制动器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9、电梯按钮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3)乘客电梯(兼货梯)技术参数表
梯型 | 乘客电梯(兼货梯) | |
楼栋及梯号 | 1#综合楼DT3 | |
驱动方式 | 32位CPU微机控制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 | |
微机网络通讯系统 | CANBUS通讯方式或者串行通讯 | |
电源 |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交流380V,50Hz;照明电源: 单相交流220V,50Hz | |
轿厢尺寸及装饰 | 轿厢内尺寸(mm) | ≥1500X1650(DT3) |
轿厢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轿顶(或吊顶)装饰 | 常规吊顶灯箱 | |
轿厢地板装饰 | (PVC仿**石地板) | |
轿厢净高(mm) | ≥2350 | |
附加装饰重量(kg) | 符合随行保护载重的要求 | |
轿厢其余装饰要求 | 按国家标准要求 | |
开门方式(中分双扇、中分四扇、旁开双扇) | 中分双扇 | |
开门尺寸(宽×高,mm) | ≥900×2100 | |
轿门装饰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层门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首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门套型式及装饰(其余层)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层站显示 | 操纵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不锈钢轻触型盲文按钮 |
召唤箱型号 | 304发纹不锈钢面板;点阵式楼层和运行方向箭头滚动显示 | |
楼层显示 | 停靠楼层均显示 | |
基站 | 标配 | |
电梯基本 功能 | 1、安全回路保护;2、门联锁保护;3、抱闸检测保护;4、抱闸失效力矩保持;5、端站减速监控;6、限位保护;7、极限保护;8、光幕保护;9、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10、超速保护;11、低速保护;12、超载报警指示;13、接触器保护;14、故障时自动靠站;15、电梯受阻保护;16、警铃呼救;17、轿厢应急照明;18、缺相保护;19、关门时间保护;20、重复关门;21、控制系统自诊断;22、电梯待机自检;23、变频器过热保护;24、电梯驱动过电流保护;25、电梯驱动过负载保护;26、主回路故障保护;27、CAN通讯故障保护;28、门开关故障保护;29、起动转矩预置;30、轿门限位开关;31、电梯主开关;32、轿厢照明主开关;33、禁止开门;34、底坑急停开关;35、控制柜急停开关;36、轿顶急停开关;37、禁止外呼功能;38、称重装置;39、轿厢上行超速保护;40、限速器;41、限速器涨紧轮安全触点;42、安全钳触点;43、逆向运行保护;44、防打滑保护;45、防溜车保护;46、抱闸力自检测;47、钢丝绳打滑检测;48、环境温升自适应;49、压降自适应;50、检修运行;51、自动运行;52、司机运行;53、消防返回;54、基站锁梯;55、全集选运行;56、本层呼梯开门;57、误登记取消;58、运行状态显示;59、机房选层和开关门;60、轿厢位置指示;61、运行方向指示;62、内呼登记指示灯;63、外呼登记指示灯;64、关门按钮响应指示;65、开门按钮响应指示;66、安全回路工作状态显示;67、通讯总线工作状态显示、68、门机状态显示 ;69、群控开通显示;70、电梯状态显示;71、通电自动开门;72、闲时轿厢内照明及风扇自动停;73、满载直驶;74、满载指示;75、楼层信号自动校正;76、运行曲线自动生成;77、停电恢复自动校正;78、修正运行;79、井道参数自学习;80、轿内反向指令消除;81、呼梯按钮嵌入自诊断;82、故障记录和诊断;83、干扰评价;84、编码器评价;85、输入口干扰评价;86、电动松闸;87、救援超速保护;8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89、轿门开门限制装置;90、旁路运行;91、门锁短接检测;92、关门等待取消;93、电网异常检测;94、开门故障保护;95、紧急电动运行;96、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97、消防状态提醒;98、智能舒适运行;99、静态定位功能;100、显示节能;101、检修零速停车;102、五方对讲;103、提前开门功能;104、再平层功能;105、语音报站;106、语音安抚。107、除上述功能外, 必须具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要求的其他标准功能和配置。 | |
其余约定 | 1、投标人负责提供钢牛腿(如需要)和膨胀螺栓; 2、门保护装置:光幕,光束数≥150; 3、值班室情况:共用值班室; 4、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液压) 采用原厂原品牌; 5、曳引系统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 6、平层精度: ≤±7mm; 7、运行噪音:轿厢内噪音≤55dB,开关门噪音≤65dB; ★8、电梯驱动主机制动器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9、电梯按钮动作次数≥1500万次(提供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
(4)餐梯(直角开门)技术参数表
梯型 | 餐梯(直角开门) | |
楼栋及梯号 | 1#综合楼DT4 | |
1 | 额定载重 | 200KG |
2 | 额定速度 | 0.4m/s |
3 | 服务楼层 | 2层 2站 2门 |
4 | 结构形式 | 落地式 |
5 | 提升高度 | 4500mm |
6 | 顶层高度 | 4300mm |
7 | 开门方式 | 一楼向上提拉二楼手动上下 |
8 | 开门尺寸 | 宽 1000mm高 1200mm |
9 | 轿厢尺寸 | 宽 1000mm深 1000mm高 1200mm |
10 | 电梯功率 | 1.5KW |
11 | 控制方式 | 微机(串行) |
12 | 驱动方式 | 曳引驱动 |
土建参数 | ||
13 | 底坑深度 | 300mm |
14 | 井道净尺寸 | 宽 1800mm 深 2400mm |
15 | 机房尺寸 | |
16 | 电源要求 | 3相5线380VAC 50HZ |
轿厢设计 | ||
17 | 轿厢内壁 | 发纹不锈钢 |
18 | 轿门 | 发纹不锈钢 |
19 | 厅门 | 发纹不锈钢 |
20 | 门套 | 标准小门套,发纹不锈钢 |
21 | 门滑道 | 铝型材 |
22 | 工作台高度 | 0mm |
24 | 轿底 | 发纹不锈钢 |
电梯基本功能 | ||
电锁功能、呼梯应答功能、急停开关功能、自动平层功能、开门显示、语音提示功能、楼层数显、运行方向显示功能、故障显示功能、电气门联锁功能、层门电磁门锁功能、遇障自动停机功能 |
3、所有电梯的轿厢应配合采购人预留监控点位,预埋监控线路。有消防功能的电梯要求加消防按钮、提供消防迫降和消防报警反馈信号所需的接口,配合消防工程施工。装修标准应经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
4、所有不锈钢材质要求不低于 304 标准。
5、电梯设备应满足采购人设计施工图要求以及工程现有土建条件,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如果电梯井道需要异形整改(如:加隔断、加槽钢、加圈梁、开孔、回填等),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应依据国家标准图集、土建布置图等要求,现场复核施工现场、井道等实际尺寸后,制作安装电梯设备, 并负责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壹年。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8、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不得因配合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供应商负责投标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制造、运输、保险、装卸、场内二次转运、整机安装〔包括电梯部件吊装就位,各种安装用材料、工具,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底坑内(含爬梯)、机房内的铁构件,预留**开凿或封堵,井道整改(电梯井道须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及使用要求整改的,中标方需提供整改方案,并经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电梯井道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井道结构加固、井道尺寸调整、井道内壁处理等。电梯井道整改过程中需要的材料、人工工资、相关措施费用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井道内维修照明、电梯电源箱后端的配电制安等〕、装潢、调试、施工用水用电及试运行、零部件和成品的保管保护、井道支架加长、安装开工申报、检测验收手续办理、交付使用、培训和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以及税费、保修期内年检费、总承包配套服务费均由供应商支付并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自使用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天货物到达指定现场;安装工期:自使用单位通知安装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省****研究院**分院验收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项目整体移交采购人,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五、服务标准: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电梯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2、电梯功能满足使用质量、安全要求,操纵简单、方便,运行平稳、舒适,故障率低,要求每部电梯设备年故障率平均值≤2 次。售后服务好,电梯备品备件有保障,维修及时、快捷。
3、投标人保证所投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为原包装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如涉及其他单位的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授权书,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且及时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设备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5、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并不免除供应商对电梯的质量保证责任。如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六、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2、组织方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
3、验收时间或条件: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取得**省****研究院在项目地点的相应分院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整体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取得**省****研究院在项目地点的相应分院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后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
(2****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对产品数量验收,现场对项目系统操作、所供货物进行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节能(环保)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6、验收内容:
(1)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2)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7、验收合格标准:取得**省****研究院在项目地点的相应分院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视为合格。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免费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逾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按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二直接扣除作为违约金。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9、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供应商承担项目履约验收中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费用。
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3)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1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投标文件履行合同义务;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一)、货物运输、保管及保险
1、供应商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负责货物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供应商负责原厂原包装送货,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5、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现场卸货由供应商承担。
(二)、安装调试要求
1、供应商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负责,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 5 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收货、验货,总包单位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等。
3、供应商应负责购买保险,包括运输过程的意外险以及为设备运输和设备安装的人员购买保险;
4、采购人负责指定场地,供应商负责二次搬运、完善符合电梯安装要****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
5、供应商须参加监理单位要求其参加的所有现场联络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供应商有责任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其他供应商保持联系和配合。
6、供应商须加强送货及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及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的安装工程转包给第三****公司的安装人员,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
7、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 并在楼道、电梯井口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警示标志等。
8、凡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特殊或大宗的耗材、辅料或与安装使用有关的其他所有辅助工程等、用料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由供应商提供(含在投标总报价中),确保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9、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人员接管前,供应商负责货物照管与成品保护,且不得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的损坏,如发生损坏的,由供应商修复至原状、赔偿全部损失。
10、在安装期间,供应商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证设备在起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11、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电梯安装的管理要求, ****住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电梯工程有关管理规定。
12、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含建设行业主****管理局核发的施工许可),供应商有责任及时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满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125号)规定要求。
13、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
14、供应商应配合土建完成电梯门套的收边收口。
15、供应商负责涉及电梯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配件的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16、供应商应在验收合格且交付之日起两日内撤除临时设施及生活垃圾,撤离人员,逾期未退场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供应商遗留的物品,并在合同价款中抵扣由此支出的费用。
17、如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 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18、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钥匙等,移交采购人,并****档案馆的资料。
(三)、技术支持
1、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及技术咨询,7×8小时的上门服务;
(2)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等);
(3)提供技术文档、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电气线路等;
(4)提供保养、维修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
(5)应有2名以上专业的服务工程师跟踪产品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2、人员培训要求
供应商免费为使用单位提供现场培训,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培训5名以上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确定。
供应商应为全部培训人员提供中文的全套培训教材,至少每人壹套。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壹年。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2、在保修期内, 因电梯质量原因造成每部电梯年故障次数﹥2 次的,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二年;如电梯发生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七个日历天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作为起点重新核定该电梯的保修期。
3、项目保修期自本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取得运行合格证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供应商负责提供保养及维修,所有主要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服务,费用均包括在报价内。
4、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工时费、设备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运费等)更换或维修。保修期内由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电梯设备的年检费用(三证) 。
5、保修期内,供应商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
6、供应商提供的维护保养至少按每15天1次,做半月维保;每月做2次;每三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每6个月做 1 次半年度保养;每12个月做一次年度保养。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供应商应将所有电梯免费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和试验,并免费矫正发现的问题。
7、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本项目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如有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2020,GB/T-7588.2-2020)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 TSG T5002-2017
**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电梯维修规范 GB/T 18775-2002
8、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必须及时维修、更换有缺陷的部件。如果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扣除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 10%计取),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9、不免除电梯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供应商应尽的技术指导及维修的责任。
10、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1、厂家正常质保要求高于本文件要求的按厂家要求执行。
1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包括节假日)。
(2)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接到故障电话后立即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
(3)故障处理时间:供应商应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性故障应在:2小时内解决;对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如需更换非常用配件,则应在72小时内发配件至现场并排除故障。
13、备品备件服务:常年备有电梯配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在保修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 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1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所有维修、维护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15、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验收完成后安排不少于2人的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保维修。需提供维保维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 ****
1.2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国家规定验收合格(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合同价款的5%,项目正常运行后,无异议予以无息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